環保署微電影徵選「土水污染追追追」,首獎30萬元等你!
環保署為提升全民對於土壤與地下水品質的關注及污染的預防,自即日起徵求「土水污染追追追」微電影拍攝作品,邀請社會大眾及青年學子揮灑創意,透過生動的故事情節,讓民眾認知土壤地下水與生活息息相關,深化民眾對土地的情感,以推動工廠自主預防污染的觀念,傳達土壤及地下水環境保護概念。微電影徵選大賽提供社會組首獎新臺幣30萬元及大專院校組首獎12萬元,等您來贏取!活動資訊與徵選須知請參考活動專屬網頁http://www.egg.com.tw/micromovie/或環保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網頁 http://sgw.epa.gov.tw/public/Default.aspx 查詢。
您是否曾留意腳底下的土壤和地下水呢?您知道士農工商活動可能會造成的影響嗎?一直以來,我們賴以生活的土地和水資源毫無怨言地承受人類所有好與壞的反饋。期待全民能透過鏡頭之眼記錄並反思,祖先留給我們清靜的環境,我們又能留給子孫什麼樣的土地和水源呢?對環境有所體悟的你,快來投稿各抒胸臆吧!
比賽辦法:
活動資訊與徵選須知請參考活動專屬網頁http://www.egg.com.tw/micromovie/
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管理會
執行單位:美商傑明工程顧問(股)台灣分公司、瑞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參選資格
微電影徵選活動分為兩組:社會組、大專院校組(於報名截止前為全國大專院校、研究所在學學生),依參賽資格分別收件。個人或團體參賽不限。
三、活動時程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5年4月30日止(郵戳為憑)
(二)網路人氣票選階段:105年6月1日~105年6月30日23:59止
(三)得獎名單公佈:105年7月
(四)頒獎典禮:105年7月
四、徵選主題
拍攝主題重點為有關我們生活週遭的土壤及地下水情況、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可能之來源及所造成的影響、環保署對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預防及管理,以及人類與土地的依存關係等。期以平易、輕鬆、觸動人心的方式,引導全民關心及重視土壤及地下水品質及污染防治,進一步配合政府政策強化自主污染預防管理。
五、作品規格
- 作品名稱與內容:作品名稱限10字內(含數字、符號等),作品內容不得以性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等為理由而出現歧視情節。
- 作品長度:作品長度以30秒至10分鐘為限(超過10分鐘將不列入評選),同時,另須將拍攝影片剪輯成30秒至1分鐘精華版影片。
- 影片語言:語言表達以國語為主,可搭配其他語言,均須加上正體中文字幕。若僅以音樂、動畫、默劇或其他方式表達,請確認可清楚表達影片意涵。
- 影片介紹:參賽團隊需提供影片內容的簡要說明(至少100字,不得超過1,000字),介紹影片內容、創意、發想等。此文字說明將由執行單位上傳影片時,貼附於YOUTUBE網站。
- 原始影片格式:影片像素至少為HD 1280(W)×720(H)Pixel Progressive以上(720P),MKV、MP4、MOV、MPG、TS、AVI等格式不拘,但壓縮比建議適當,以視覺清楚、無馬賽克延遲為原則。彩色或黑白影片不拘。聲音、音樂至少二聲道立體聲(Stereo)以上。
- 影像、音樂素材:所有影像及配樂需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之影音,或選用「創用CC」授權音樂。若有涉及相關法律責任,悉由參賽團隊自行負擔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影像拍攝之器材不拘,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影機、電腦動畫等皆可。參賽者需下載環保署標章[JC1] ,置入影片片尾。
六、報名辦法
(一) 下載徵選須知
請點選頁面下方「徵選須知下載」,下載徵選須知並注意各項文件內簽名欄,須參賽者本人(參賽團體則以一位為代表人)簽名,公司行號則蓋以大小印章。
- 附件1報名表
- 附件2參賽同意書
- 附件3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 附件4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
(二) 參賽交件作品
- 參賽影片
(1) 將作品燒錄成光碟,寄送DVD光碟或是Blu-ray光碟,參賽作品的檔案名稱為「影片名稱─參賽人/團隊名稱」、精華版影片之檔案名稱為「影片名稱─參賽人/團隊名稱─精華版」。
(2) 參賽者需點選本頁面下方「環保署標章下載」,擇一款環保署標章置於影片片尾。
- 請繳交附件1報名表、附件2參賽同意書、附件3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以及附件4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
- 作品光碟、報名表、參賽同意書、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以及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皆以乙式兩份,經由郵局掛號寄送至主辦單位,收件地址為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10號12樓,收件人為孫小姐。
- 請注意截止時間以郵局掛號郵戳時間為憑。
- 主辦單位在收到報名作品後,約三個工作天,會透過電子郵件發送一組序號。請參賽者務必確認電子信箱,收到郵件後方為報名成功。參賽者亦可在活動網頁查看報名狀態。
- 參賽作品一律不提供退件服務,請參賽者自行備份參賽作品。
- 報名以一人(團體)一件為原則,請勿跨組別重複報名,違者皆取消報名資格。
七、評選辦法
(一) 評分標準
- 主題劇情40%:包括參賽影片主題內容與徵選影片主題之契合程度。劇情結構具有邏輯,劇情內容具可觀性、可推廣流通性、創意巧思、深入淺出、引人注目等。
- 拍攝技術30%:包括運鏡角度、拍攝手法。
- 創意呈現30%:包括原創性、剪輯手法、效果製作、音樂及音效適切性。
(二) 評選程序
截止收件後,開始進行參賽作品之評選,評審流程分為初選、複選及決選三個階段。將邀集公部門代表、專家學者及廣電影視界相關人員,籌組評審委員會進行專業評審。
- 初審(資格審查):由計畫執行單位組成初審評審團,將不符合影片主題、長度、影音格式等參賽規定的作品,取消參賽資格不予受理評審。
- 複選:
- 通過初審作品皆上傳至專屬網頁作品區供社會大眾觀賞,使用YOUTUBE影音平台帳號,依據影片觀賞人數並截圖為據,優選排序前3名之作品頒發網路人氣獎。
- 並由主辦單位邀集評審委員將通過初審作品依評分標準進行評選,各組別每位評審委員各自挑選出15組作品進行名次排序,排名前者則序位分數高,所有評審序位分數加總計算後,各組別序位分數加總之前15名入圍作品進入決選。
- 決選:採計分與討論制,召開評審會議進行複選入圍作品評比,由評審針對入圍作品依主題劇情、拍攝技巧、創意呈現項目逐一評分,依總分排序及評審討論得作品排序之共識,決定各組別之第一、二、三名及佳作5名。未獲前述名次之入圍作品,頒發入圍獎項。
- 實際得獎名額將於決選時,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而調整,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加名額」辦理,主辦單位有權更動獎項。
- 頒獎典禮地點及日期將另行通知得獎者。請得獎者(或代理人)務必參與頒獎典禮活動,無故不到者將於典禮活動當場取消得獎資格,該項以從缺論。
- 所有名次排序及得獎名單於現場由全數評審委員通過並簽核,得獎名單中若發生同分情形,由全體評審表決同分作品之排序名次。
八、活動大獎
組別 | 名次 | 獎項內容 |
社會組 | 第一名 | 獎金新臺幣30萬元暨獎座乙座 |
第二名 | 獎金新臺幣18萬元暨獎座乙座 | |
第三名 | 獎金新臺幣10萬元暨獎座乙座 | |
佳作5名 | 獎金新臺幣1萬元暨獎狀乙紙 | |
入圍獎7名 | 獎金新台幣5千元暨獎狀乙紙 | |
網路人氣獎3名 | 獎金新臺幣1萬元 | |
大專院校組 | 第一名 | 獎金新臺幣12萬元暨獎座乙座 |
第二名 | 獎金新臺幣5萬元暨獎座乙座 | |
第三名 | 獎金新臺幣2萬元暨獎座乙座 | |
佳作5名 | 獎金新臺幣6千元暨獎狀乙紙 | |
入圍獎7名 | 獎金新台幣3千元暨獎狀乙紙 | |
網路人氣獎3名 | 獎金新臺幣6千元 |
註: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相關規定,凡得獎價值超過新臺幣2萬元(含),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10%,非本國人則扣取20%,獲獎者並簽具領據一份,稅額將直接從獎金中扣繳;凡得獎價值在新臺幣5千元(含)以上時,需另繳納2%二代健保費用。本活動將由主辦單位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得獎人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
九、注意事項
- 報名表內資料均為真實無造假,倘若資料不實或資料不完整、通訊方式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敬請注意電子郵件信箱是否阻擋垃圾信件。
- 凡報名參賽之作品,於截止時間內可取消參賽,逾截止時間後不得要求取消。
- 社會組參賽者若未成年,應先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填寫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若無法提供者,視同規格不符。
- 大專院校組包含當屆應屆畢業生均可參賽、不限科系、日夜間別。
- 參賽者應擔保對其參賽作品及其內容擁有合法著作權利,及完整授權商業/ 非商業性使用之權利,若有抄襲或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除應自負相關責任外,如有得獎,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品/金;如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 參賽影片之內容應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辦法」普遍級之規定,並不得涉及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若影響主辦單位有形或無形之損失,則取消參賽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 作品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若經檢舉查證屬實,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 主辦單位於初審階段,先行將未符活動辦法規定之影片篩除,未依規定之影片將無法進入複選與決選。
- 網路投票期間,任何以不正當行為或利用電腦程式進行灌票,若經檢舉查證,則取消參賽資格。
-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可進行任何公開播送、重製編輯、或其他商業利用之權利,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 本活動獎項之核發以不重複給獎為原則,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增減名額」辦理。
- 依活動辦法或主辦單位之通知或規定,若得獎人未於指定時間提供領獎資訊,主辦單位得有權取消得獎資格,該獎位不予遞補。
- 得獎者須參與(或代理人)頒獎典禮活動。無故不到者,則於典禮活動當場取消得獎資格,該獎項以從缺論。
- 未得獎者主辦單位不另行通知。
- 得獎者或得獎團體代表人須提供銀行帳號,所有獎項之獎金將於頒獎典禮後由執行單位利用匯款方式撥付。
- 參與活動所填寫之個人資料,包含姓名、地址、電話、住址為主辦單位為執行本網路活動及推廣相關政策所蒐集,主辦單位得委託協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使用處理該個人資料,作為本次或未來相關主辦單位之活動告知、活動聯繫、廣告宣傳、中獎通知等使用。得隨時以書面通知主辦單位、協辦單位或活動執行單位,經檢覈本人無誤後,刪除其於本活動填寫之個人資料,刪除後即視為退出活動參與,相關之權利義務資格亦同時取消,不得再要求回覆。若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請勿參與活動,若於活動網頁上傳資料或參與票選活動於網頁填寫個人資送出後,即視為同意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可運用民眾之個人資料為以上說明使用。
- 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相關規定,凡得獎價值超過新臺幣2萬元(含),中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課徵所得稅按給付全額扣取10%,非本國人則扣取20%,獲獎者並簽具領據一份,稅額將直接從獎金中扣繳;凡得獎價值在新臺幣5千元(含)以上時,需另繳納2%二代健保費用。本活動將由主辦單位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給中獎者。得獎人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寄送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視為本活動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
-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刪修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活動資訊與徵選須知請參考活動專屬網頁http://www.egg.com.tw/micromov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