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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服務]「103年度資安故事微電影獎」競賽(10/15截止)

103年度資安故事微電影獎競賽要點

一、活動名稱

「103年度資安故事微電影獎」競賽

二、活動目的

為推廣校園資訊安全的重視,提升學生資安意識,特舉辦「資安故事微電影獎」競賽活動,藉由學生的創意
結合資安時事,創造出感動人心的影片,向一般大眾宣導在日常生活中各項資訊安全的重要。

三、活動相關單位

(一)指導單位: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
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技術服務中心

(三)執行單位: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103年7月14日起至10月15日17:00止,一律於活動網站上報名。

(二)報名網址:http://www.icst.org.tw/

(三)參賽者請於活動網站上報名,報名文件與參賽作品於103年10月27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件寄至「資安故
事微電影獎」活動小組收。

(四)參賽者之參賽資格經審核小組審核無誤後,其參賽作品方進入初評,如不符參賽資格者其參賽相關資料恕
不退還。

五、競賽時程表

項目時程
網站報名截止日期103年10月15日17:00止
參賽作品繳交截止日期103年10月27日(郵戳為憑)
初賽評審作業103年10月31日~11月5日
公告進入決賽隊伍103年11月6日(星期四)
網路票選103年11月7日~11月21日17:00止
決賽評審作業103年11月21日(星期五)
頒獎典禮103年11月25日(星期二)

六、參賽資格

(一)參賽隊伍至少需為高中(職)(含以上)在學學生為限,每隊報名參賽人數1~5人,參賽隊員需為同校。

(二)每一參賽隊伍可邀請1名指導老師。

(三)每人限參加1隊,不得重複組隊報名,違者取消參賽資格,惟指導老師不受此限制。

(四)參賽隊伍需指派1名隊員為領隊,擔任主要聯絡人。

七、競賽規則

項目說明
競賽主題▪ 本年度競賽主題為「行動應用資安」
▪ 在智慧行動設備普及、雲端技術日益發達的今日,民眾隨時隨地均可透過網路 進行閱讀、交談、購物、傳遞資訊等各項活動,資訊安全已是重要課程;參賽者可就在日常生活中所面臨的資安問題各個面向做為設計主軸,創作出資安議題的微電影。
作品規格▪ 影片長度在1至3分鐘內,以專業/家用DV、數位相機/智慧型手機拍攝製作,適合於網路、手機上觀看的劇情、MV、廣告、紀錄片等短片作品。
▪ 影片開始需有「影片名稱」畫面,結束時需顯示「製作團隊」與「活動資訊」等畫面。
▪ 若影片中有任何對白,在提交作品時一律附上原文及國語對白稿一份,以確定內容無誤。
▪ 影片結尾須註明實際拍攝地點說明(若無則免)、著作權人及導演簡介與照片(必備)、演職人員表(含工作人員表、主要演員飾演角色對照表)。
繳交資料▪ 文件檢查確認表
▪ 報名表(請貼上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 創作摘要說明(50-200字)
▪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正本
▪ 個人資料告知蒐集聲明書暨使用同意書(1人1張)
註:以上繳交資料請自競賽活動網站中印出,並依序排列。
▪ 參賽作品光碟一式 2 份:請以MPEG 4、FLV、WMA、MOV格式(4擇1)
格式壓縮。
備註▪ 每一參賽隊伍報名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每件參賽作品光碟上需標示
【參賽隊伍】【作品名稱】等資料,一份光碟如繳交一件以上作品,
請詳細註明作品名稱。

八、競賽方式

(一)資格審查

1.審查參賽者報名資格,核對各項參賽投件資料是否齊全。
2.未通過資格審查者不得進入初評作業。

(二)階段評審
本年度資安故事微電影奬競賽採初賽、決賽二階段進行,符合資格審查之參賽作品方可進入初賽。初、決賽二
階段競賽方式如下:
1.初賽評審
(1)時間:103年10月31日~11月5日。
(2)評選方式:由主辦單位組成評審小組依評分原則進行評選。
(3)初賽分數前10名作品進入決賽,決賽名單於103年11月6日在本競賽活動網站上公告,並以電話或
E-MAIL通知參賽者。


2.決賽評審
(1)時間:103年11月21日(星期五)
(2)評選方式:
A.召開決賽評審會方式進行,由評審委員就各參賽作品評分。
B.競賽名次與獎項依評分項目評選,評選結果如遇到相同分數之情形,則由評審委員即時召開個案評選會
議議定先後。
C.競賽獎次由評審委員會視參賽作品成績議定,若評審委員會議定作品未臻理想,經所有評審委員決議後
得以從缺辦理。
(3)決賽評審委員會:由國內具影片創意、媒體應用等專長之專家學者、政府機關(構)、公協學會組織、企業
等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針對參選作品進行評選。


3.評分原則

評分原則比重
作品原創性20%
主題符合性40%
整體創意30%
創作說明10%

九、獎勵方式

(一)為鼓勵各大專校院學生踴躍創作參加競賽,依參賽作品將決選前3名與佳作作品頒發奬品鼓勵,各項奬項如下:
第1名:頒發新台幣5萬元等值奬品、獎座乙座及獎狀。
第2名:頒發新台幣3萬元等值奬品、獎座乙座及獎狀。
第3名:頒發新台幣2萬元等值奬品、獎座乙座及獎狀。
佳作2名:每名各頒發新台幣5仟元等值奬品與獎狀。

網路票選最佳人氣獎(預計2名):每名各頒發紀念品。
以上獎項除前3名外,其他獎項依參賽作品得分情況,由評審委員決定得獎隊伍數。
(二)以上得獎獎品若超過新台幣2萬元,依所得稅法規定應先行繳納10%稅額。

十、頒獎典禮

(一)時間:103年11月25日(星期二) 16:30舉行頒奬典禮。
(二)地點:台北市農會大禮堂(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5樓)。

十一、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需附上相關報名資料(如附件1~4),以團隊方式參加競賽,報名須詳列所有隊員資料,參賽作品所
使用之人物、背景音樂或其他素材若經檢舉或告發涉及著作權或專利權等之侵害,需自負法律責任。
(二)參賽作品不得為市面上所發行之產品或商業用途之創作,若經人檢舉或告發,取消其參賽資格;如有得獎
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得獎獎座、獎狀與獎品。
(三)每1件得獎作品之原稿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與著作人共同擁有,主辦單位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及
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
(四)參賽作品需為原創作,若經他人檢舉或告發為他人代勞且有具體事實者,取消其參賽資格,若得獎,追回
獎項。
(五)團隊名義報名的參賽者,必須在正式的報名表上,指定授權代表人1人,註明授權代表人的詳細資料,並
且於活動期間代表該團體負責比賽聯繫、入圍及得獎獎品領取之活動相關事宜。團體報名的所有成員和代
表者,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之處(如禮品領取方式與分配),主辦單
位與執行單位不涉入爭議。
(六)參賽作品內容若涉及猥褻、暴力、色情、毀謗等違反善良風俗或法律者,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參賽者資格
與追回獎項,參賽者並須自負法律責任。
(七)參賽作品於參賽期間,不得同時參加其他競賽,參賽者亦不得將其著作權轉移予他人,若發生此情形將取
消參賽資格。
(八)為尊重著作權,參賽作品如引用他人著作商標,參賽人應於參賽報名表下方註明出處,若引用音樂超過合
理引用之長度及範圍,請提供事先取得之製作權所有人非商業使用同意書,若因未盡上述責任所衍生智慧
財產權糾紛,均由參賽者自行處理及自負法律責任。
(九)參賽隊伍及作品需配合出席相關公開展示與頒獎典禮。
(十)參賽作品請保留原始檔備查,繳交之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十一)凡報名本競賽參賽者,即視為認同本報名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之處,以活動網站公告
為主。

如你對本比賽有興趣,詳細內容請見活動比賽官網
http://www.icst.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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