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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服務]葛瑪蘭微電影徵選大賽(9月底截止)

一、活動緣起
宜蘭好山、好水的自然美景,藝術人文,特色美食已成為國內外旅客觀光渡假的好選擇。

葛瑪蘭文化基金會一直以來本著回饋鄉里,飲水思源的理念,長期為蘭陽文化與藝術傳承付出心力,本年度主辦微電影徵選活動,廣邀愛好拍攝的朋友們發揮創意,以「宜蘭文化觀光旅遊」為主題,製作5~9分鐘左右微電影,透過影像紀錄,分享宜蘭之美的生活旅遊故事。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葛瑪蘭文化基金會
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三、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不限年齡,只要熱愛影片拍攝、有創意、有巧思者均可報名參加。如參賽影片為團體報名,將以報名表上第1序位者為獎金之納稅義務人。

四、參賽方式
(一)主題影片不限媒體素材,但需以『宜蘭文化觀光旅遊』為主題。
(二)基本規格影片長度5-9分鐘內,影片輸出格式請用MPEG -2檔或DVD格式,解析度為1080i以上規格。

五、收件日期
於103年8月15日(週五)至10月底止。(以郵戳為憑)

六、收件方式
請參賽者將影片燒錄成DVD光碟2份,附報名表、電子檔及參賽者姓名、聯絡電話,寄至本基金會會址(265宜蘭縣羅東鎮光榮路342-2號2樓)「葛瑪蘭微電影徴選活動」。

七、評選辦法
邀聘相關專業評審進行評比。
評選標準:1.主題(40%)
2.創意(30%)
3.技巧(30%)
頁 2 / 4 – 葛瑪蘭微電影徵選大賽

八、得獎公布
1.得獎者名單將於103年11月8日前同步公布在本基金會網站及葛瑪蘭客運場站公告欄
,並專人通知得獎者。
2.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九、獎勵辦法
金牌獎(1名),獨得獎金新台幣10萬元,獎狀乙紙
銀牌獎(1名),各得獎金新台幣 5 萬元,獎狀乙紙
銅牌獎(1名),各得獎金新台幣 3 萬元,獎狀乙紙
佳 作(6名),各得獎金新台幣 1 萬元,獎狀乙紙
※ 1.所得稅法第88條納稅義務人有所述各類所得者,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依規定
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扣取稅款。
2.所得稅法第2條之7,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

十、注意事項
(一)參加作品必須為原創作,且無一片多投,請勿抄襲、盜用、冒名或侵害他人著作權等情事。
(二)參加徵選者需保證所提供之作品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於任何媒體。徵選者擁有完整著作權,且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有使用到他人音樂或圖片,請確認已取得合法授權,並自行於音樂或圖片出現時上字註明或是製作片尾。若有第三人對作品之適法性(如著作權肖像權)提出異議,並經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獎金及獎狀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並承擔主辦單位之一切損失,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三)所有得獎作品其智慧財產權屬於原創者及主辦單位,得各自行使該作品之智慧財產
權,不須徵得他方同意或另行告知。參賽者對主辦單位於現今或未來已知或未知的
傳播媒體及文宣平台上公開展示發表時,不得要求報酬,亦不得主張人格權及所有
權。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均不予以退件。
(四)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得以延期或修改活動內容。其他未盡事宜,得修訂
補充,並另行於網站公告。

如你對於本比賽有興趣,詳細活動內容請前往活動官網查詢
http://www.kmlcf.com.tw/new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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